2008年11月16日 星期日

發消費券有共識將訂排富條款~救經濟! 有效嗎?

發消費券促進國民消費是救經濟的特效藥嗎?

經建會預計明年實施 〔記者鄭琪芳/台北報導〕
經建會昨天上午邀集相關部會開會,達成發放消費券的初步共識,預計明年實施,但考量到成本問題,消費券將參考「禮券」的形式,不會採用「儲值卡」,而且將會訂定「排富條款」。
相關部會贊成 將提報政院
為刺激消費,經建會日前向行政院提出消費券的概念,昨天上午經建會邀集財政部、經濟部、主計處及勞委會等相關單位討論;與會者對於發放消費券多持贊成的意見,財經部會已達成初步共識,將再提報行政院討論。
將採「禮券」形式發放
昨天會議也討論消費券的發放形式,與會者認為,若採「儲值卡」形式,須先建立一套刷卡系統,不僅成本太高,也太麻煩。因此,決定以「禮券」的形式發放消費券。
消費券的金額及預算 未定
據了解,消費券預計明年發放,將訂定「排富條款」,並參考財政部財稅資料及內政部戶籍資料進行篩選;但排富的標準則尚未定案,因此,還無法確定將會有多少的家庭受惠。另外,包括消費券的金額、所需預算等,目前也是尚未敲定。
發放的財源 由預算挪用
至於發放消費券的財源哪裡來?財經官員說明,根據預算法規定,政府舉債應用於資本門支出,不能用於經常支出,因此,發放消費券的財源,將從現有的預算挪用,不夠的話,再動用第二預備金或附屬單位預算,目前尚未考慮舉債來支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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